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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 「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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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 「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」 作者: 蘋果日報 | 蘋果日報 – 2011年10月28日 下午1:15. 江國慶含冤而死獲賠逾1億元,江母表示,除非害江國慶的人都受制裁,不然她是不會甘心。潘志偉攝 新聞報導: 國賠江國慶 藍委:陳肇敏吐錢 中廣 - 2011年10月28日 上午11:47 新聞報導: 江國慶案 補償1億300萬 民視 - 2011年10月28日 上午10:02 新聞報導: 江案補償 軍方啟動求償機制 中央社 - 2011年10月28日 上午5:32 ....【綜合報導】空軍士兵江國慶15年前因涉嫌姦殺女童案被酷刑逼供、不當審判遭槍決,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日前重審平反,確認江無罪;而江家提出刑事補償請求後,北軍院昨作成決定,補償江家1億318萬5千元,創下我國冤獄賠償最高金額。國防部將向當年違失人員求償。但軍法人員坦承,因責任難認定,可能無法求償,最後「仍要由國庫支出。」網友嘲諷:「狗官殺人,全民埋單,真偉大!」 據透露,包括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、前空軍總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及參與不當取供的柯仲慶、鄧震環、何祖耀等人,都可能被調查並求償。 最快20天後可領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獲知兒子冤案獲賠1億多元,她心情平和說:「除非陳肇敏判刑確定,其他相關人也受到一定懲罰,這事情才算結束。」她痛心說,15年前,丈夫到國防部找陳肇敏下跪陳情,強調兒子絕對不會做這種事,「但陳肇敏告訴我先生,他是『拿香的人』(指拜神的人),不會冤枉好人。」令丈夫抑鬱而終,「我無法原諒陳肇敏死不認錯、不道歉,一定要他受到應得的處罰。」 江母昨午收到判決書後特地在兒子及亡夫靈前上香,她表示,兒子冤屈已平反,但「害他的人還沒受到處罰」,要兩人耐心等待。她指出,1億元補償根本不算什麼,「15年來的煎熬,換作是誰都會受不了。」她擔心這筆錢招來覬覦,決定找律師信託。轄區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所長葉志豪指出,不排除在江家設巡邏箱巡邏。 國防部表示,江國慶補償金計算方式,是依江國慶生前遭羈押314天後執行死刑,羈押部分每天補償5千元;執行死刑部分,則參考內政部國民平均餘命資料,計算出江國慶餘命約55.64歲,換算天數並加計閏年後,為2萬323天,依法每天補償5千元,總計1億318萬5千元。國防部說,補償決定書將送達最高法院檢察署及江母,各受送達人可於20天內向司法院聲請覆審,若均未聲請覆審,即告確定,江母就可向北部地區軍事法院請求支付補償金。 向違失軍官求償 國防部軍事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表示,在江國慶補償確定後,北軍院由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,遴聘5名具法學素養之社會公正人士及該院庭長、軍事審判官互選3名代表共同審議,對相關違失人員及偵審人員,審定其責任及求償金額。江母委任律師尤伯祥說,向失職人員求償沒辦法讓社會大眾接受,一定要追究當年不當取供官員的刑責。 空軍女童命案發生在1996年9月12日,台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,5歲謝姓女童遭姦殺,軍方專案小組認定士兵江國慶涉案,並在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,江國慶才21歲。監察院去年5月12日公布江遭錯殺調查報告,以軍方涉嫌刑求對國防部提出糾正,軍、司法並重啟調查,終為江平反。 北檢應詳查刑責 陳肇敏等9名軍官涉嫌刑求部分,台北地檢署原認定超過法律追訴期,做出不起訴處分,但高檢署認為北檢未詳究有無涉犯《刑法》私行拘禁致死或濫權追訴致死等重罪,日前將全案發回北檢重新偵辦。 民間司改會昨強調,「金錢補償不應是平反江國慶案的終點。」北檢應調查是否有殺人、濫權追訴致死及私刑拘禁致死情形,否則就難逃官官相護與惡徒幫兇之譏。 民眾:先扣財產 民眾張先生表示,把當初刑求的人抓出來正法就對,政府要先扣這些人的財產,軍頭犯錯,用人民的錢來消災是不合道理。民眾廖先生則表示,要用我們納稅人的錢來支付,「心情當然不爽」,最起碼應向涉案人追討退休俸。 賠償金額計算 ●依據《刑事補償法》規定 ◎羈押補償:依執行日數,以每日3千元以上、5千元以下折算 補償金額:羈押314天,每天補償5千元,共獲賠157萬元 ◎死刑補償:按受刑人執行死刑當年度國人平均餘命計算受刑人餘命,以5千元折算一日 補償金額:參考內政部國民平均餘命計算,江國慶餘命約55.64歲,換算天數加閏年後為2萬323天,共獲賠1億161萬5千元 ※合計補償1億318萬5千元 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 軍方後續求償程序 ●第1階段 江國慶刑事補償確定後,即由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召開求償審查會 ●第2階段 北軍院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,遴聘5名具法學素養之社會公正人士及該院庭長、軍事審判官互選3名代表共同審議,對相關違失人員,審定其責任及求償金額 ●第3階段 求償金額確定後,如有人拒付或無法賠償,即進入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追討 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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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:1 網友: yahoo新轉 於 2012-08-25 01:00:43 說:
社會熱門公共消息.江國慶案 陳肇敏仍獲不起訴
中央社 – 2012年8月24日 下午3:08.
(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)台北地檢署今偵結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被控江國慶案,認為被告行為是為破案立功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,全案仍不起訴。

空軍作戰司令部在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遭性侵命案,當時被控犯案的江國慶隔年遭軍方槍決。北檢去年5月間偵結,依強姦殺人罪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,並認定江國慶遭不當取供,疑遭錯殺;江國慶家屬控告陳肇敏等人部分,因逾追訴期,檢方不起訴處分。

檢方及江國慶母親聲請再議,高等法院檢察署去年7月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,要求北檢追查陳肇敏等人是否觸犯殺人罪。

北檢上午偵結,認為陳肇敏等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及濫權追訴致死罪部分,已逾追訴期。

至於殺人罪部分,檢方認為,陳肇敏等人為求破案,客觀上以強光、電擊棒威嚇等不當方式取得江國慶自白,雖導致江遭審判,但被告無從干預軍法審判;主觀上,因江國慶涉有嫌疑,被告等人目的是為求破案立功,無殺人犯意,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,全案不起訴。10108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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